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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政事权限清单
作者:人保科 发表日期:2021年08月16日

 

汕头市滨职业技术学校政事权限清单

 

一、总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编制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相关综合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主管部门(汕头市教育局)举办监督职责

1.党建工作

1指导评估学校党建工作

2)开展学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2.干部人事

3)协助管理学校市管干部,对学校内设机构干部选任用进行相关管理

4)动议学校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并组织实施

5)对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审核

6)审核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方案,对公开招聘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

7)审核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调配。

3.收入分配

8)审核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4.财务资产

9)审核学校预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0监督学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工作

11)监督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12)指导学校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审计机制建设。

13)指导、考核和检查学校价格管理工作。

14)监督检查学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5)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16)审批学校大额资金支出项目

5.业务运行

17)核准学校章程。

18)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

19指导学校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20学校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事业单位(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1.党建工作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党的教育工作方针

2)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机制。

3)负责抓好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宣传和统战工作

4)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干部人事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学校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聘,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沟通。按照规定选配职位职数和干部任免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的,须经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报批或报备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学校内设机构的科级及以下负责同志,推荐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7依法设置内设机构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

8)拟订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9)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岗位自主管理和按岗聘用。

10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根据备案的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实施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

11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12)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1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

3.收入分配

14)组织学校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15)制定学校内部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4.财务资产

16)自主编制学校预决算,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

17)自主实施学校财务管理,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18)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出纳和办理税务。

19)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20)负责具体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评价。

21按照国家、省、市对资金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日常办学经费的支出,对学校教育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耗材等价格行为实施内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22)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23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业务运行

24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中职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教厅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25)按程序制定学校章程并组织实施。

26)讨论决策学校三重一大事项。

27)开展学科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

28负责办理中职教育教学相关业务。

29充分发挥服务与引导作用,为中职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三)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市委组织部

1)履行党建工作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对学校的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2审核办理学校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工作

3)开展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2.市委编办

1)核定学校主要职责。

2)核定学校事业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

3)核定学校内设机构名称、个数及职责,对学校调整内设机构事项进行批复或备案。

4)按需下达学校高层次人才周转事业编制

3.市财政局

1)核定学校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

2)批复主管部门申报的学校预决算,对学校预算管理进行监督。

3)核定学校财政补助总额。

4)审核学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

5)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6)对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监督。

7)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8)对学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

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对学校拟订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备案。

2)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对学校公开招聘编内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

3)按规定审批、审核或备案学校人员调配。

4)公布中职系列职称评审文件,确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结果,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核定学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6)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5.市审计局

1)指导、监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2)对学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类别

政事权限

关系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实施依据

备注

(一)党建工作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1.指导评估学校党建工作

研究部署学校党建工作任务。

讨论制定学校党建有关制度。

统筹协调学校党建遇到的跨部门和行业性问题。

1.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2.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3.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印发《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4.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2.开展学校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

督促学校党委落实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以及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党委书记向党组进行年度述职。

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及党的教育工作方针

充分发挥学校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贯彻落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学校公益性,确保学校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2.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机制

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

完善党委研究讨论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机制。

健全学校党的基层组织体系。

3.负责抓好学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宣传和统战工作

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加强师德师风、精神文明和学校文化建设。

加强对学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

4.履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委组织部综合管理职责

履行党建工作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对学校的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履行党建工作牵头抓总责任,加强对学校的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二)干部人事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1.协助管理学校市管干部,对学校内设机构干部选配任用进行相关管理

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学校市管干部相关工作。

对学校提拔内设机构干部选配任用进行相关管理。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动议学校机构、职能、编制、领导职数等事项调整,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并组织实施

对学校内设机构调整报批或备案事项,由市教育局党组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提出动议。

对学校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报批事项,由市教育局党组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提出动议。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


3.对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结果进行审核

对学校岗位设置方案中岗位类别、总量、等级、结构比例等内容进行审核。

对岗位聘用人员、数量、等级、结构比例等情况进行审核。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4.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4.审核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方案,对公开招聘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

审核学校公开招聘方案中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范围、方式等内容。

对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5.审核学校事业编制人员调配

根据学校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发展需要,对学校拟调配事业编制人员进行审核。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4.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二)干部人事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学校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聘,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沟通按照规定选配职位职数和干部任免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的,须经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报批或报备

开展学校内设机构领导干部选聘前需与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沟通。

选配职位职数和干部任免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的,须经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报批或报备。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学校内设机构的科级及以下负责同志,推荐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学校内设机构的科级及以下负责同志负责学校科级及以下干部的轮岗、考核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按程序推荐学校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3.依法设置内设机构

按规定行使内部机构设置自主权,确定其职权、职责、人员配置与运作规则,履行报批或报备程序。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4.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4.拟订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学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按规定拟订岗位设置方案,明确岗位数量、等级、结构比例等内容,并履行报备程序。

5.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岗位自主管理和按岗聘用

按照备案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按需设置学校的具体工作岗位,制定管理办法。

自主组织岗位聘用,并接受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6. 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根据备案的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实施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

根据备案的公开招聘方案和学校岗位需要,制定公开招聘的条件和标准。

按规定组织开展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并接受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招聘工作的监管。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二)干部人事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7.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系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资格审查、材料审查等工作,评审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8.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制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健全人才培养培训制度。

加大对杰出青年教师、优秀教师等人才的资助力度。

学校可按规定对紧缺、高层次人才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员工年度考核

组织开展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含市管干部)

组织开展学校临聘专业人员年度考核。

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市委组织部综合管理职责

1.审核办理学校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工作

审核办理学校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呈报、审批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开展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开展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

开展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任期考核。

1.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2.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


市委编办综合管理职责

1.核定学校主要职责

核定学校主要职责,体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3.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机构编制标准


2.核定学校事业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

按照有关编制标准和学校发展规模,核定学校事业编制总量。

按规定核定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3.核定学校内设机构名称、个数和职责,对学校调整内设机构事项进行批复或备案

按照有关机构编制标准,核定学校内设机构名称、个数和职能。

落实学校机构设置自主权,对学校调整内设机构事项进行批复或备案。

市委编办综合管理职责

4.按需下达学校高层次人才周转事业编制

建立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保障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高层次人才事业周转编制专编专用,实行单列管理、动态管理和实名制管理。

1.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关于设立“市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管理职责

1.对学校拟订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备案

对学校拟订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备案。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3.汕头市事业单位调进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二)干部人事

2.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对学校公开招聘编内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

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监督。

对学校公开招聘编内人员招聘方案进行备案。

3.按规定审批、审核或备案学校人员调配

按规定审批、审核或备案学校人员调配。

4.公布中职系列职称评审文件,确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结果,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公布中职系列职称评审文件。

确认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结果。

核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三)收入分配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1.审核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审核学校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比例等。

1.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2.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法的通知

3.国家、省、市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规定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1.组织学校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

依法组织学校事业性收入。

依法取得学校培训收入、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制定学校内部绩效工资考核和分配方案,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

根据公立学校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学校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岗位工作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师德师风和社会满意度等因素,实行分类考核,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

享有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自主分配权

1.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法的通知

2.国家、省、市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规定


市财政局

综合管理职责

核定学校工资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

核定学校工资总额。

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1.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2.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法的通知

3.国家、省、市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规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综合管理职责

核定学校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总量

核定学校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工资。

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

(四)财务资产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1.审核学校预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学校预决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重点审核学校收支总量和结构,以及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大型设备购置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的情况,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内控管理的通知

4.关于印发《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监督学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工作

审核学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的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定期清查学校银行账户使用用途、预留印鉴和是否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四)财务资产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3.监督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对学校会计核算、财政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内控管理的通知


4.指导学校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审计机制建设

 

指导学校加强内控体系建设, 对经济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对经济活动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 评估和控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及定期轮岗,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章立制,最大限度控制和降低风险。

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1.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4.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5.指导、考核和检查学校价格管理工作

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价格行为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检查。

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


6.监督检查学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定期了解学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价等方式,组织实施学校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7.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审核学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备案学校单台或单项账面价值2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资产处置事项;审核学校账面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并报市财政审批。

负责学校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共用。

督促学校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组织实施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汕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8.审批学校大额资金支出项目

审批学校大额资金支出项目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四)财务资产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1.自主编制学校预决算,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

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年度终了,按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自主实施学校财务管理,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财务报告

完善学校内部控制机制。

健全学校财务报告制度。

建立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内控管理的通知


3.独立开展会计核算、出纳和办理税务

依法开展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落实总会计师制度。

按规定做好资金流入流出管理。

依法办理学校税务事项。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4.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在学校党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1.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5.负责具体实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评价

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报送学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完成后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6.按照国家、省、市对资金使用的要求,严格执行日常办学经费的支出,对学校教育服务项目、办公用品和耗材等价格行为实施内部管理,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认真贯彻有关采购政策、法规,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研究制订学校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和管理学校采购项目的申报、调整、公示、执行、核查、考核、评价等。

根据要求对价格管理进行调控。

1. 关于印发《汕头市国库支付管理中心直接支付审核操作办法》的通知

2. 关于印发《汕头市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3. 关于调整汕头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4. 关于印发《汕头市市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


(四)财务资产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7.对学校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学校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以及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负责学校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国有资产收益。

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

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汕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8.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和项目,依法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完善产品采购制度,规范购销行为。

完善采购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岗位分离制度,确保采购活动各环节之间权责明确、制约有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

4.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市财政局综合管理职责

1.批复主管部门申报的学校预决算,对学校预算管理进行监督

根据宏观经济政策、预算管理要求,并考虑学校承担的专项任务情况,将学校全部收支纳入其业务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决算统一批复。

组织开展公立学校预算管理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对公立学校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挂钩,与对公立学校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核定学校财政补助总额

核定学校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额度。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四)财务资产

市财政局综合管理职责

3.审核学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

负责审批学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对学校银行账户实行备案和年检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4.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对公立学校及其相关责任人的考核评价挂钩,与对公立学校的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挂钩。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5.对学校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进行监督

制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名单,制定现场评价工作方案,加强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汕头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6.对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按规定权限审批学校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学校等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

推进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

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监督、指导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汕头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7.对学校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

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政府采购信用监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合同法

4.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


(四)财务资产

市审计局综合管理职责

1.指导、监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制定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划。

推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指导学校内部审计统筹安排审计计划,突出审计重点。

监督学校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1.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3.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对学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学校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五)业务运行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1.核准学校章程

市教育局党组按程序审议、核准学校章程。

1.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4.  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2.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

市教育局党组按程序审议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命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以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指导学校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1.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2.指导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

3.对学校教育教学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市教育局

举办监督职责

4.对学校业务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学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组织学校开展继续教育。

组织学校进行课题申报,并对课题实行过程管理和成果验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


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自主运营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中职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教厅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中职教育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省委、省教厅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教育局工作安排。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3.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

 


2.按程序制定学校章程并组织实施。

学校章程包括学校性质、办学宗旨、功能定位、办学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社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学校、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并明确党组织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业务运行

3.讨论决策学校发展规划和“三重一大”事项

学校发展规划、“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同意,保证党组织意图在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4.开展学科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

落实学校价格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依法办学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教育教学安全校、科两级责任制。

5负责办理中职教育教学相关业务

负责办理中职教育教学相关业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3.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

 

6充分发挥服务与引导作用,为中职学校发展提供保障

 

充分发挥服务与引导作用,为中职学校发展提供保障。